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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     资料来源:人事处     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次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拥有60多年办学历史,是河北省钢铁冶金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是河北省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河北省高职高专书记(校长)联席会会长与秘书长单位。2018年以来,在上级关心支持、党委正确领导、全体教职员工拼搏进取下,我校再取得多项同行认可、社会认同、教职员工引以为傲的标志性成果:全国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育人成效50强”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现设有1学院73部,开设高职招生专业66个,本科工程教育试点专业4个,以工科为主,工、管、经、文协调发展,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18-35周岁(1985316日至200331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316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316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拟在前期选聘工作基础上,再选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以上10名、本科以上且具备正高级职称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正高级职称人员。

2.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及465个“双一流”建设学科、泰晤士报2020公布的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国境外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1.发布信息

1)通过有关高校就业处、研究生院等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2)选派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当场发布招聘信息。

3)通过学院网站或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招聘信息,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通过学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和简历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仅接收电子邮件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具体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联系电话:0311-85239531,电子邮箱:hbgygkzp@163.com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前填写附件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简历及大学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邮箱报名的考生请将《报名表》和本人简历、大学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报考岗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组成面试测评评委会,通过试讲和结构化面谈方式对应聘者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按相政策用期,用期一并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23953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5239599(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检处)

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公开选聘报名表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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