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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内涵与特点
发布人:申一君     资料来源:     时间:2021-02-24     浏览次数:次

201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职教20条”),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不同类型的教育应该具有不同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与评价标准。职教20条进一步提出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将标准建设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方面的基础作用。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其评价改革的前提是标准的制订。因此,探讨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对专业建设、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和价值。

一、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地位与作用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是高职教育教学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标准建设的基本属性。

(一)“标准”建设的先决条件与基本属性

什么是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其中,强调的“共同和反复使用”是标准建设的先决条件。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GB/T)提出,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其中,阐述的“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就是标准的基本属性。我国高职专业目录、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和其他相关教育教学标准均具有“共同和反复使用”的先决条件和“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的属性。

(二)《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是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高职教育经过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逐步建立了一套高职教育教学的国家标准,并形成高职教育教学的国家标准体系。根据职教20条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我国高职领域已建设并公布的标准有《高职专业目录》《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基础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标准》等。这些已建的职业教育国家标准构成了我国高职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其体系的层级与架构,如图1所示。


其中,《高职专业目录》于2004年首次颁布实施后,于2015年完成新版修订并颁布实施。2017年根据新版专业目录启动了《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2019年公布了第一批347个专业教学标准,2020年完成了202个标准的制订与验收。《顶岗实习标准》和《实践条件标准》也已陆续分批次公布,《基础课程标准》正在研制中。

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是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的生动体现,是评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是中国职业教育走向世界舞台的靓丽名片,因此,《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对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的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内涵

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专业建设是关键环节,而专业教学标准是专业建设的基本遵循,是专业评价达标的主要依据。因此,贯彻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将是一项持续而重要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深入理解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内涵,对于贯彻落实专业教学标准,推动专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教学基本条件、质量保障等9个条目,其中,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要求、基本修业年限等3个条目依据现行的2015版高职专业目录中的相关条目设定,其余6个条目是专业教学标准制订的重要内容。

(一)职业面向

职业面向包括了“所属专业大类”“所属专业类”“对应行业”“主要职业类别”“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举例”等6个要素。其中,“所属专业大类”“所属专业类”依据了2015版高职专业目录的专业大类和专业类的划分与规定;“对应行业”依据了国家统计局2017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划分与规定;“主要职业类别”依据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划分与规定;“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来源于代表主流或前沿技术的行业企业的调研;“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举例”依据了现行国内或国际认可度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中陆续获得批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以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学标准的职业面向为例(表1),职业面向表用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指导职业院校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需求,并考虑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安装调试员等工程技术与管理服务等职业类别来科学地设置专业;引导学生了解物联网系统设备安装与调试、运行管理与维修、应用软件开发等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并结合从业者自身的爱好与特长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方便物联网企业与相关职业院校及专业的对接,且通过传感网应用开发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口接收毕业生。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培养目标主要是指依据国家的教育培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提出的具体培养要求,是对学生毕业后3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首要目标是“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可以看出,培养目标强化了“德育”要求,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劳育”存在的不足,不仅涵盖了常规意义上的简单公益劳动,而且,包含了融于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岗位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科技发明等项目式教学活动,这些项目与任务驱动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活动,促进了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培养规格主要包括素质、知识和能力3个要素。《高职专业教学标准》调整了以往普遍采用的“知识、能力、素质”的排列顺序,将“素质”放在三要素之首,体现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德育为先的要求。在“素质”要素方面,要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知识”要素方面,要求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在“能力”要素方面,要求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规格中的这些共性要求,为高职院校所有专业学生基本素养的达成提供重要保障。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

课程设置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而确定的各类、各门课程的设置和安排。《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规定提出所有专业应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提出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6~8门)、专业核心课程(6~8门)及主要教学内容、实践教学环节等。还根据产业、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业态、新技术、新方法、新管理模式、新服务方式等需求,提出对学生专业技术技能融合发展的专业拓展课程,包括横向拓展课程和纵向拓展课程。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提出的课程及主要教学内容,是对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的基本保证,应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实现起到支撑作用。课程设置与培养规格支撑度矩阵见表2。

表2中,H、M、L表示每门课程或实习实训对人才培养规格的支撑度,即该门课程对人才培养规格实现重要程度的权重系数。其中,“H”是“high”的缩写,代表高支撑;“M”是“middle”的缩写,代表中支撑;“L”是“low”的缩写,代表低支撑。随着技术的进步与管理模式的更新,如,在修订新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经调研发现,原定核心课程与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后优化的人才培养规格或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不再具有高支撑度,则可考虑调整并替换原有核心课程,构建新的课程体系。

在学时安排方面,不同专业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对学时数的确定,是基于全国职业院校同名专业调研的情况分析得出,三年制高职总学时一般确定为2500~2800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25%;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时间一般为6个月);各类选修课程学时累计不少于总学时10%的要求。

(四)教学基本条件与质量保障

教学基本条件中,《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列出的教学基本条件有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3个要素。“师资队伍”是专业设置的先决条件,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首要因素。“教学设施”保障了高职教育理实一体化、项目制、任务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高职人才技术技能培养的实现。“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的实时性、动态性、广泛性、前沿性则是对高职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发展的前沿技术、管理模式有效衔接的保障。

在质量保障方面,主要包括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教学管理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等诸要素。质量保障制度的建立不仅保障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还支撑了我国职业教育走出国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的职业教育,与国际通行的专业认证体系有了很好的接轨。如,天津多所高职院校共同创建的“鲁班工坊”,将企业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转化为课程标准、培训标准。又如,我国有色金属行指委牵头组织,中国有色金属矿业集团等多个大中型企业携手全国十几所高职院校在赞比亚创办的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授予的中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获得赞比亚教育部批准举办,所开设的20几个专业均采用了教育教学的“中国标准”。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各条目间具有很强的逻辑关系,“职业面向”衔接了专业与行业、职业的关系;“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界定了符合行业企业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具体要求;“课程设置及学时”支撑了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实现;教学基本条件与质量保障调动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投入与参与,保证了课程与教学过程的实施,促成学生素质、知识、能力等人才培养规格的达成。

三、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特点

(一)既有规范要求又有足够创新空间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中,各专业类标准框架和条目完全相同。在专业(技能)课程中,既提出了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又允许并引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在专业核心课程中,既提出了指导性的核心课程名称和主要教学内容,又允许学校自主确定核心课程的门数、数量和课程名称;在专业拓展课程中,既提出了引导性的拓展课程,又为学校根据区域特色和专业方向设置拓展课程留出创新的空间,体现出同一专业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举办的特色。

(二)既有定性要求又有定量要求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中,各专业在培养规格中提出的“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强调的“教师应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等,这是对专业教学最重要的定性要求。同时,又提出了高职三年制总学时一般为2500~2800学时、各类选修课程学时累计不少于总学时的10%等定量的要求。定性相关要求很好地体现了根据国家政策指导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的基本要求,而定量相关要求更便于学校教学管理与实施,保障了专业教学质量。

(三)既具有普适性又具有针对性

根据要求,纳入《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制订专业的基本条件是在全国开设专业点数达到10个以上,要确定为具备“标准”定义中“共同和反复使用”的基本条件。因此,虽然目前全国高职教育专业有700多个,但符合上述条件并启动制订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仅有540多个。根据“聚焦职教”网站对2019年全国高职院校开设专业的统计数据得知,全国高职院校设置的专业中,专业办学点数达到1000个以上的专业有7个,分别是会计、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办学点数达到200个以上的专业有76个。目前,已发布和验收的540多个专业教学标准可应用于全国高职教育学生的95%以上,能很好地体现出《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普适性。

与教育部2018年颁布的92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2014年颁布的13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比较(表3),可以发现,新颁布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不同于普通本科和中职教育主要在专业目录的第二级分类上进行标准的开发建设,它是在专业目录的第三级分类上进行的标准开发研制,是针对具体专业的教学要求而制订的,因此,其内涵更翔实,对高职专业建设的指导更具有针对性。

教育部于2019年6月颁发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全国各省市都在积极组织高职院校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这是职业院校贯彻、落实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具体行动。

《高职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与颁布,是职业院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对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教学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深化高职专业的内涵发展,凸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最终实现我国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江小明,李志宏,王国川。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年第2期